交通运输部、国家能源局等部署加快全国推进公路沿线充电桩等基础设施
作者:豫商播报 时间:2022-09-03 阅读量:740 来源:豫商播报

8月25日,交通运输部、国家能源局、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公布《加快推进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行动方案》。

截至目前,全国6618个高速公路服务区中,已有3102个服务区建成了13374个充电桩,基本满足了当前电动汽车充电要求。但与我国新能源汽车迅猛发展相比,目前高速公路充电基础设施设置总量不够、覆盖面不足等问题还较为突出,普通国省干线和农村公路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还未全面起步,无法有效满足电动汽车远程出行的需求。

结合我国新能源汽车增长情况,以及我国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现状,按照“桩站先行、以供促需,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广泛覆盖、适度超前,通用开放、智能高效”的原则,《行动方案》提出了三阶段工作目标。

第一阶段,是力争到2022年底前,全国除高寒高海拔以外区域的高速公路服务区能够提供基本充电服务;

第二阶段,是到2023年底前,具备条件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站)能够提供基本充电服务

第三阶段,是到2025年底前,高速公路和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站)充电基础设施进一步加密优化,农村公路沿线有效覆盖,基本形成“固定设施为主体,移动设施为补充,重要节点全覆盖,运行维护服务好,群众出行有保障”的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网络,保障公众“回得了家、出得了城、下得了乡”,畅行无忧。

 

《行动方案》明确了六项主要任务:

 

加强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利用高速公路服务区存量土地及停车位,加快建设或改造充电基础设施。每个服务区建设的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原则上不低于小型客车停车位的10%。具备条件的高速公路停车区可参照执行。高寒高海拔地区可结合实际,自行确定建设目标和时序。重大节假日期间预测流量较大的服务区要提前做好应急预案,适当投放移动充电基础设施,满足高峰时段充电需求。

 

加强普通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推动具备条件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站)利用存量土地资源和停车位,建设或改造充电基础设施。鼓励在重点旅游景区周边等大流量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沿线停车场等场所,探索建设或者改造充电基础设施,加强社会化充电服务。积极引导农村公路沿线乡镇优先在交通枢纽、公共停车场等场所,配置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强化公路沿线充电基础服务。

 

探索推进新技术新设备应用

 

综合考虑电动汽车技术迭代、设备投资、中长期运维、系统效率等要素,科学合理选择新技术、新设备,提升充电基础设施全寿命周期效益。制定落实分阶段覆盖方案,加快推进高速公路快充站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和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的高速公路服务区按相关要求提高快充站覆盖率。推动城市群周边等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超快充、大功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提升充电效率。支持电动汽车生产、大型运输等企业在服务区(站)建设布局换电站。

 

优化服务区(站)充电基础设施布局

 

指导高速公路及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站),因地制宜,科学布设充电基础设施,规范交通标识设置,优化通行线路,引导电动汽车与燃油汽车分区有序停放,保障电动汽车停车位专位专用,维护良好充电秩序。

 

加强服务信息采集与发布

 

通过互联网地图服务平台等多种渠道,及时发布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设置以及实时使用情况,为公众提供实时信息查询服务。鼓励探索提供预约充电等服务。统计汇总其他主体在农村公路沿线建设的充电基础设施点位、充电能力等信息,方便公众查询使用。

 

加强充电基础设施运行维护

 

鼓励各地公路服务区经营管理单位与电网企业、充电运营商等合作,开展充电基础设施运营与维护,确保设施安全可靠。加强对充电基础设施及其设置场所的日常安全检查及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充电基础设施设备技术完好、安全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