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河南商会成立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
作者:新疆河南商会 时间:2021-04-09 阅读量:1349 来源:豫商播报

         4月8日上午12时,新疆河南商会举行了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大会。

       参加大会的人员有:自治区人民调解员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薛永江,自治区商务厅投资促进处二级调研员(正处级)寨娜尔•马合苏提别克,自治区人民调解员协会秘书处办公室主任罗新树,自治区人民调解员协会诉调联动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王安邦,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副主任张婷;自治区公安厅交通总队原总队长徐忠,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原副检察长张勇,新疆河南商会会长朱军,执行会长高东升,秘书长魏建军,常务副会长、乌鲁木齐河南商会会长陈建勋,常务副会长王培忠、翟晨光、王永军、尤永会、陈彩红、郭余良,新疆河南商会副会长、驻马店河南商会会长韩位东,副会长秦美兰、王瑞泉、赵彬、刘永华、李秀洪,办公室主任徐汝灵、副主任杨宁。

大会由秘书长魏建军主持。 

       会议在介绍了参会人员后开始。首先播放了新疆河南商会宣传片《新疆豫商更出彩》。

       寨娜尔同志宣布了商务厅关于新疆河南商会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批复;秘书长魏建军宣布了新疆河南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人员名单;

薛永江和寨娜尔给新疆河南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授牌,新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朱军接受匾牌。

       薛永江同志发表了讲话。他说,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的目的,一是对基层普法,二是调解纠纷。新疆河南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成立,将实现"小事不进法院门,握手言和促情谊"的目的。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做出的调解协议,可以申请在法院进行司法确认,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的效力。具有时间短、效率高、将矛盾化解在源头的优势,在加快企业的资金运转的同时,也节省了司法资源。

       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副主任张婷就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与法院的合作等问题发表了讲话;

自治区人民调解员协会秘书处办公室主任罗新树对人民调解员进行了任职培训。

        最后,朱军会长发表了讲话。他说,四月的新疆,阳光明媚,春意盎然。在这个充满希望、充满生机的季节里,我们新疆河南商会人民调解会正式成立了。在此,我代表新疆河南商会和新成立的人民调解会,对自治区司法厅、商务厅的领导长期以来对我们河南商会的关系支持和帮助表示衷心的感谢!新疆河南商会人民调解会的成立,对商会来说是一件大事,对会员来说是一件喜事,对全疆豫商来说是一件好事,可以说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朱会长接着说,民事纠纷、经济纠纷如果事事都经过法院,势必牵涉很大的人力财力物力。现在成立了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解决纠纷的时间短了,效率高了,成本低了,并且调解协议可以在法院进行司法确认,赋予强制执行的效力。今天,河南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成立了,标志着新疆河南商会更有能力、更有方法凝聚和帮助在疆的河南企业家,让商会成员企业更有依靠,更有保障,更好发展更利于会员企业间的团结与和谐。同时,也真诚的希望自治区人民调解员协会能够密切关注和关心新疆河南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并在业务方面多给与指导和帮助。

        今后,我们新疆河南商会将会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积极化解非公企业民事纠纷和劳动争议纠纷,为商会成员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支撑。营造稳定有序的营商环境,为依法建疆和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做出我们豫商更大的贡献。